随着锂电池电动汽车出口量的显著增加,我们也在重新审视现有的汽车运输政策。此次政策的
修改是为了确保运输的最大安全性和客户的业务便利性。文章源自九问货代九问货代の笔记-https://www.519wen.cn/1833.html
此次通知,我们想强调托运人向我司对车辆进行订舱时必须遵守以下准则:
- 燃气动力车辆应根据 UN3166/class 9 或 UN3171/class 9 申报为危险品,除非它们满足 IMDG
第 961 号特殊规定中概述的要求。
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我们将不再要求托运人在按非危险品运输车辆时向马士基提供
Drain and Disconnect Letter 的副本。我们还将停止对获批的托运人要求提供一揽子的
Drain & Disconnect 协议。
与任何潜在的危险货物一样,客户有责任在运输车辆时遵守 IMDG 规定和要求。如果托运人未
能遵守这些要求,我们将收取 15,000 美元/每自然箱的违约金。
锂电池车辆最佳运输指南
商品:车辆
描述:包括汽车、摩托车、船、飞机、滑板车、高尔夫球车、轮椅、割草机等。
①.目的:马士基致力于确保海上运输的整体安全性。因此,我们制作了这份简单的参考文档,作
为对某些商品订舱的分步指南,旨在支持我们船员在海上和岸边的安全,以及货物、环境、船
只和设备的安全。不遵守这些准则可能会导致火灾或爆炸。车辆含有连接电池或装有易燃液体
(汽油或柴油)或易燃气体(如丙烷)的油箱可能会引起火花和火灾。
②.Maersk.com 品名描述:
▪ Vehicles, cars, buses, trucks, lorries, motorcycles, bicycles, knock-down, CKD, new
▪ Vehicles, cars, buses, trucks, lorries, motorcycles, bicycles, used
▪ Motorized vehicles, cars, buses, trucks, lorries, motorcycles, minivan, set-up, new
作为危险品运输的车辆不能使用 Maersk SPOT 订舱。如果货物没有合约价,则应在向马士基
订舱前通过 maersk.com 获取危险品报价。
③.该类品名必须符合下列情况才能被接受:
除非车辆符合 IMDG 规则第 961 号特殊规定中概述的具体标准,否则必须将车辆作为危险品
UN3166/class 9 或 UN3171/class 9 进行运输。 *
▪ 由锂电池供电的电动汽车必须始终按照 UN3171/class 9 进行订舱,并且不能作为非危险品运
输。
▪ 带有锂电池的混合动力车辆必须按照 UN3166/class 9 进行订舱,并且不能作为非危险品运
输。
④.如果作为危险品运输,则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 危险品申报
- 集装箱装箱证
所有其他车辆/混合动力车如果符合 IMO SP961 并且不使用锂电池作为电源(例如镍氢电池或
干电池),都可以作为非危险品接受。
* IMDG 规则第 961 号特殊规定:
车辆如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不适用本规则:
- 车辆积载于车辆处所、特种处所、滚装处所或滚装船的露天甲板或有关当局(船旗国)根据
SOLAS 74,第Ⅱ-2/20 条特别指定批准用于运输车辆的货物处所,且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
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没有泄漏迹象。当用货物运输组件运输时,该免除不
适用于滚装船的集装箱货物处所。
同时,对于单独使用锂电池驱动的车辆和由内燃机和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共同驱动的混合动
力车辆,锂电池要满足 2.9.4 的要求。如果车辆内使用的是预产原型电池或不超过 100 个电池
的小批量试产电池,且车辆根据生产国或使用国的规定进行生产,电池无须满足 2.9.4.1 和
2.9.4.7 的要求。安装在车辆中的锂电池损坏或有缺陷时,须移除。
- 车辆,由闪点在 38℃及以上的易燃液体燃料驱动,燃料系统无任何泄露,燃料箱中燃料含
量在 450 升及以下且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
- 车辆,由闪点在 38℃以下的易燃液体燃料驱动,燃料箱为空且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
施。当燃料箱被排空且车辆因缺少燃料而不能操作时可认为是不含易燃液体。发动机部件如
燃料管路,燃料滤清器和燃料喷射器不需要进行清洗、排空或驱气,也可认为是空的。燃料
箱不需要清洗或驱气;
- 车辆,由易燃气体(液化或压缩的)驱动,燃料箱为空且箱内正压力不超过 2 巴,燃料截止阀
或隔离阀已关闭并紧固,且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
- 车辆,单独以湿蓄电池或干蓄电池或钠电池驱动,且电池已采取防短;
**上述第 5 点不适用于锂电池驱动的车辆。